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欢迎访问天津市宝玉石流通行业协会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内容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887-
· 关于批准发布GB 11887-2012《首饰
· 《珠宝玉石名称》国家标准
· 天津首个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
·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产品质量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更多...     
关于批准发布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作者: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5-04-10 点击:

 

2015年第5号
 
关于批准发布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
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自2016年5月4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2015年2月11日     
   附件
 
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
 
一、第4章更改为: 
4.1 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见表1。
表1 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

贵金属及其合金
纯度
纯度的其它表示方法
金及其合金
375
9K
585
14K
750
18K
916
22K
990
足金
铂及其合金
850
900
950
990
足铂,足铂金,足白金
钯及其合金
500
950
990
足钯,足钯金
银及其合金
800
925
990
足银
注1:24K的理论值为1000‰。
注1:“足(金、铂、钯、银)”是本标准规定的首饰产品的最高纯度,是指其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

4.2 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配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金含量不低于916‰(22K)的金首饰,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
4.2.2 铂含量不低于950‰的铂首饰,其配件的铂含量不得低于900‰。
4.2.3 钯含量不低于950‰的钯首饰,其配件的钯含量不得低于900‰。 
4.2.4 足银首饰,其配件的银含量不得低于925‰。
4.3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所含有害元素应符合GB 28480的规定。
二、第7章更改为:
7.1贵金属首饰命名内容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
示例1:18K金红宝石戒指
示例2:Pt900钻石戒指
7.2贵金属材料及纯度的命名依据表1的规定。
7.3贵金属首饰品种的命名依据QB/T 1689的规定。
7.4镶嵌宝石的鉴定及命名按照GB/T 16552、GB/T 16553、GB/T 16554、GB/T 18781、GB/T 23885进行。镶嵌首饰上的宝石,其品质分级作为参考级别。
三、表B.1更改为:

本标准的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原    因
1
增加了标准的使用范围和规定的内容。
符合我国国情及市场需求。
2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便于标准的理解和执行。
3
增加了“印记”、“产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
便于标准的理解。
4.1
表1中增加了“足金、足铂、足钯、足银”等贵金属纯度。
符合我国国情及市场需求。
4.2
增加关于首饰配件的要求
符合我国国情。
4.3
增加了首饰中有害元素限制的规定
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健康。
5
增加了首饰印记的规定
便于标准的执行。
6
列出了我国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
便于标准的执行。
7
增加了首饰的命名方法
便于标准的执行。

 
 
 
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局各司(局)、直属
挂靠单位,全国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印发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   下一篇:天津首个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标准于2013年2月实施
返回顶部
   

联系电话:022-24149797转8201      邮箱:tjsbyslt@163.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城街大公馆13号楼  RSS  
津ICP备2021009366号-1  Copyright(©)天津市宝玉石流通行业协会 201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